文 | 楊萬里
編輯 | 張佳儒
闖關科創板 IPO 未果,南通聯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聯亞藥業 ")轉而向創業板 IPO 發起沖刺。
2025 年 6 月 24 日,聯亞藥業申請深交所創業板 IPO 獲受理,本次計劃募資 9.5 億元,用于產業化基地項目、藥物研發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
目前,深交所暫未對聯亞藥業進行問詢。而此前,在申請科創板 IPO 過程中,上交所已就產品是否面臨天花板偏低、競爭激烈等問題,以及境外業務的持續經營能力等問題進行重點提問。
綜合招股書,聯亞藥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部分產品面臨多個競爭對手、研發費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8 成營收依賴兩大客戶等。
如今,聯亞藥業再次申請上市,它能否敲開創業板的 " 大門 "?
毛利率低于可比同行均值 11 個百分點
2022 年 11 月份,聯亞藥業向上交所遞交科創板 IPO 招股書。不過在 2024 年 9 月份,終止科創板 IPO。
據 Wind 統計,從 2019 年 6 月份至 2025 年 6 月份,科創板上市的仿制藥企共 1 家,創新藥企共 32 家。從數據看,科創板更傾向創新型藥企。
隨著聯亞藥業向深交所創業板遞交招股書,該公司的經營成色再次受到考驗。
資料顯示,聯亞藥業主要從事復雜藥物制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產品包括以不同類型的緩控釋制劑以及低劑量藥物制劑為代表的兩大類高端仿制藥等。
從產品端看,聯亞藥業旗下多個產品面臨多家企業競爭。
細分看,聯亞藥業的主要產品琥珀酸美托洛爾的競爭情況是,在美國市場共有 16 家企業獲批且尚未撤市。另外,在國內市場,已有 10 家企業的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獲批上市銷售。
主要產品硝苯地平緩釋片(AB1)的競爭情況是,在美國市場共有 4 家企業獲批且尚未撤市。
主要產品硝苯地平緩釋片(AB2)的競爭情況是,在美國市場共有 10 家企業獲批且尚未撤市。
主要產品鹽酸地爾硫卓緩釋膠囊(AB3)的競爭情況是,在美國市場共有 9 家企業獲批且尚未撤市。
聯亞藥業口服避孕藥中,銷售額較高的產品是醋酸炔諾酮炔雌醇片以及左炔諾孕酮片等,目前國內左炔諾孕酮片的獲批企業共 13 家;在 2023 年醋酸炔諾酮炔雌醇片的競爭格局中,聯亞藥業經銷商的銷量占比低于 7%,而印度企業和以色列企業的銷量占比超過 20%。
在招股書中,聯亞藥業提示了市場競爭加劇、產品價格和盈利水平下降風險。聯亞藥業認為,一旦有新的仿制藥企以低于現有產品的市場價格進行銷售,該公司產品價格水平和行業盈利水平會面臨迅速下降風險。
盈利數據顯示,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聯亞藥業的綜合毛利率 " 先降后升 ",分別為 50.85%,50.19%、54.49%,期間波動主要受制劑銷售業務毛利率波動影響所致。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為 72.75%、67.43%、66.49%,聯亞藥業的綜合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 11 個百分點以上。
聯亞藥業回復稱,部分產品如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鹽酸美金剛緩釋膠囊、富馬酸喹硫平緩釋片及左炔諾孕酮片等面臨 5 家以上的企業競爭,存在部分產品相對競爭較為激烈的情況。
聯亞藥業還稱,部分市場規模較小的產品主要包括鹽酸二甲雙胍緩釋片(III)、鹽酸美金剛緩釋膠囊及去氧孕烯炔雌醇片,該部分產品可能存在天花板偏低的問題。
研發費用率低于行業均值,
8 成營收依賴兩大客戶
聯亞藥業自稱是一家研發驅動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并表示未來將進一步拓展至改良型新藥 / 創新藥領域。
過去三年,聯亞藥業的研發費用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數據顯示,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聯亞藥業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 18.7%、12.67%、11.74%,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為 20.99%、20.13%、18.64%。
此外,在招股書中,聯亞藥業提到的一個發展目標是擬把已在美國上市的高端制劑通過中美共線的審批路徑快速引入國內市場。
從實際情況看,聯亞藥業短期內營收端依賴海外市場。
一組數據顯示,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聯亞藥業的境外銷售金額分別為 48811.69 萬元、48308.91 萬元和 53642.79 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88.74%、68.97% 和 61.93%。
聯亞藥業介紹稱,境外收入主要來源于美國市場,是該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另一組數據顯示,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聯亞藥業向海外客戶 Ingenus 銷售收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72.36%、56.63% 和 51.87%。
單看 2024 年度,海外客戶 Ingenus 和國內客戶國藥控股帶來的銷售收入合計貢獻了 83.65% 的主營收入,即兩大客戶貢獻八成以上營收。
聯亞藥業提示客戶集中度較高風險稱,如果與 Ingenus 的合作關系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且不能及時尋找到可替代的經銷商,會面臨相關產品無法正常銷售的風險。
在科創板 IPO 第三輪審核問詢函中,上交所曾要求聯亞藥業說明境外業務的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響。
聯亞藥業回復稱,該公司境外業務中已上市產品處于與 Ingenus 穩定合作的狀態,并有多項在美申報藥品已與 Ingenus 簽訂了經銷協議,境外業務的持續經營能力未見重大不利影響。
具體情形是:聯亞藥業與 Ingenus 的經銷協議一般自產品上市之日起 10 年,合作期限較長,且根據協議內容,雙方協議簽署期間除了協商一致和重大違約事項外,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且雙方還在協議中約定了續期機制,即除任一方書面事先提出不續期外則自動續期 1 年。
除了布局海外,聯亞藥業已逐步開始國內市場的開拓,在藥品注冊、建立銷售團隊等方面取得初步進展。
后續,聯亞藥業在創業板 IPO 過程中有什么進展,我們將繼續關注。